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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吁建立有关行政部门监管问责生物试剂
发布日期:[2009-6-22]    共阅[3237]次
    中国法律法规对制假、造假和销售假货等不法行为具有相应的法律制裁,但如果没有相应有能力进行监管的部门出手,假试剂的流通很难得到有效的遏制
 
    “我们曾经购买过三瓶25克装硫酸银假试剂,导致我们光实验材料费用就损失了好几千,也使我们几个月的工作白做了。”一位参与《科学新闻》和科学网“假试剂危害”问卷调查的读者在留言中谈到。
 
    假试剂横行的根源在于国家对试剂市场管理不严。受访者纷纷表示,一些商家利欲熏心,抓住时机,用劣质的试剂冒充优等试剂卖给客户来赚取黑心钱。
 
    假试剂造成的损害,往往不局限于某个人或某个实验室。“北大、清华等学校的老师也曾多次反映过类似的问题,这是常有的事,已经不新鲜了。”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一位教授说。
 
    谈到打假这里面有一个政府监管的问题,我们报道过程当中做了一圈的采访,最后发现政府部门对(假试剂)这个事情都没有监管。问到质检总局,他们说生物试剂不在他们的监管目录里,工商总局,说我们怎么管,我们鉴别不出来这个东西,科技部说我们很愿意打这个假,但是我们没有这个职能。我想听听在座诸位老师的意见,就是说,你们觉得这样一个专业的器材问题,该由谁来监管,该怎么监管?
 
    所有的商品,按照中国来讲,产品上有产品质量法,食品有食品安全法,消费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法怎么接口,谁来管,有些是无法可依,有的是违法了追究有的是不追究。我们打假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是推诿,生产归质检部门管,一旦出了工厂的门质检局就不管了,归工商部门,工商部门还分两部分,一部分是管流通领域的,合法的流通领域的,比如说运输的,或者在市场和商场销售的,还有另外一部分是管黑窝点,黑库房,黑的销售摊点,那个归政府大队管,由于管理的层次比较复杂,你把责任给谁都很难,我们现在工商部门,可以这么说,是依法办事:有法可依的去办,没有法可依的他不管,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质检部门也是这样的,质检部门也找不到生产厂家,黑窝点在哪儿,也是有人反映过来他去查,产品质量法有这个规定,如果发现了我怎么处罚,没收你的产品,没收你一年来的非法所得,罚款额度1—3倍,造假者往往很有经验,他不会把所有的产品放在一起,他狡兔三窟,你没收了没有多少钱,罚款吧,他们实际上不建帐,1—3倍基数是多少?没有人明白。
 
    本来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,现在魔已经好几丈了,道上不去,没道,法跟不上,法律的依据跟不上,处罚能力也跟不上,我打假越打越多,像打老鼠似的,一窝窝的上,到处都是假冒产品,吃的喝的用的,餐桌上现在都是毒品,不光是假冒伪劣。第二、你的实验如果是国家重大课题,要申请什么奖的课题遇到这种困难,给国家造成什么损失了,重大科技成果的,他给科研成果造成影响的,我觉得会引起国务院中央级领导的重视,由于这个试剂的问题,给一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命关天的事情,有新闻点出现的时候,通过媒体,引起更大的,引起国务院级领导的重视,这个事情就好解决了。我们做好多节目,都引起了国家级领导的重视。
 
    北京大学一位律师告诉《科学新闻》,这种情况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,一是向法院起诉,要求赔偿损失;二是通过工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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